显示时间的位置 招贤纳士 | 联系我们 | 机构概况
当前位置: 文尊学习能力研究院 > 专栏文章 > 正文

家庭教育立法呼唤学习型家长

2014/6/9 11:33:17 来源:南京 作者:admin

    家长缺乏育儿经验,是否应该接受培训?家长教育手段出现偏差,谁来负责监督纠正?日前,记者从全国妇联举行的家庭教育立法课题研讨会上获悉,有关方面正在推动家庭教育立法进程,相关立法建议稿预计年内出台。(6月3日《晶报》)

    孩子的问题往往就是家庭的问题、家长的问题和教育方法的问题。正如专家总结的那样:“问题家长比问题孩子多”。

    比如,尊重孩子。什么是尊重孩子?就是与孩子有关的决定,应充分尊重孩子的意见;家长与孩子谈话沟通,应该是平起平坐,而不是居高临下、命令式的、呵斥式的;家长情绪不好,不应对孩子发泄;孩子出了问题,家长不棍棒加身,而是细心安慰,走进孩子的内心世界,提供温暖的情感支撑,共同查找原因,避免下一次失败,因为犯错误是孩子的专利。

    可绝大多数家长做得不够好,传统的“棍棒教育”和家长作风,仍然是“主流”。因为在很多家长眼里,孩子就是“小不点”、“不懂事的小人”,绝大多数家长的家庭选择和重大决定从不征求孩子的意见,而是粗鲁包办、野蛮代替。在这种情况下,很多孩子养成了极端逆反心理,两代人关系紧张,孩子的话,从来不说给家长;家长的话,孩子也不愿听。

    对家庭教育进行国家立法,无疑是在提醒家长:第一,教育是个大问题,专业、科学的教育方法和教育经验,是需要不断学习的,守着父辈传下来的教育经验教育孩子,不愿意汲取教育新营养,尽管家长非常好心,但因为方法不对头,结果可能适得其反。

    第二,家长不仅仅是家长,更应该是孩子的成长伙伴和好朋友,认真倾听孩子心灵和身体发展过程中的每一个声音,认真关注,悉心解决,孩子就能得到良好的精神熏陶和良好的人格,这种心理和人格成长,同样是家庭教育的重要责任,而不是无足轻重的。

    第三,新时期的家长更是“心理家长”、“情感家长”,而不再是“物质和金钱的供给者”,时时刻刻为孩子提供宽松、温馨和平等的精神能量和快乐心情,让孩子阳光起来、自信起来,不怕挫折,远比让孩子成为尖子生更重要。

    总之,有了法律督促,教育孩子不再是自己的“家务事”,成了大众都比较关心的“公共事务”,绝大多数家长可以通过主动学习,纠正自以为是的家长作风、粗鲁武断的决策惯性、急功近利的分数崇拜以及不懂尊重、缺乏情感关注的粗心大意,成为学习型家长、反思型家长,从而更好地教育孩子。

ICP证:苏ICP备16014929号-1 |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1116号 南京文尊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:400-078-9039

南京文尊教育 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Copyright 2006-2022,All Rights Reserve